“什么?你叫帅哥?”
好不要脸的人呐!
咳咳,她是不会跟一个精神病人计较的,谁让人家有病呢,作为正常人,应该让着点儿,“好,帅哥,我想你应该回到你来时的地方去了,那里的人说不定正担心你呢。”
“来时的地方?”
那位自称叫“帅哥”
的一字眉男人,一下子陷入了沉思,自言自语起来。
果然有病!
凌云有些同情他,上前一步,语气也变得柔和起来,像是在跟小朋友说话,“还有你的亲人,他们说不定正四处找你呢。”
“什么?亲人?我没有亲人!”
帅歌很决绝,甚至露出了惊恐的表情。
他为什么会对“亲人”
二字感到惊恐?凌云有些不明白了。
“好了,有些事我以后会慢慢解释给你听。”
以后?还有以后?不要,她以后再也不想遇见他了。
“我得先走了,你记住,如果遇上匪夷所思的事,记得来华山路清溪桥下找我。”
一字眉帅歌用很谨慎的表情环顾四周,好像他在被人“通缉”
似的,说完,蹑手蹑脚的跑了。
怎么看怎么像个“畏罪潜逃的犯人”
!
终于走了,凌云长叹一口气,露出了轻松愉悦的神情。
初夏的暖阳照在身上暖暖的,天空不像夏日烈阳那么耀眼。
这会是上班族赶着上班的高峰期,路上车水马龙,各种堵。
凌云打了个的士回家,回家前顺便去门口的超市买了三大袋泡面回去。
为了去参加张南山的婚礼,凌云一咬牙一跺脚,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两万二买了身上这件范哲哲连衣裙。
所以,泡面将成为她接下来日子里的最佳且唯一伴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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